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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7-28 9:48:48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 经济型酒店作为一种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当合理地保护入住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防止客人遭受酒店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指的是经济型酒店负有不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使得客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害的义务。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的火灾导致入住旅客受到损害,违反了酒店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 二是防止客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是指酒店负有的不因自己的不作为而使客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酒店之外的第三人侵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一种相应的补充责任。比如[注: 比如 拼音: 解释: 举例时的发端语:有些问题已经做出决定,~招多少学生,分多少班,等等。-biru],酒店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或者没有认真履行保安职责,导致住宿旅客被外来人员殴打时,在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酒店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经济型酒店的安全保障设施及措施对其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到位则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相反,如果安全保障措施漏洞很多,将会限制经济型酒店的发展甚至给其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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