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行游记 >>华南
  相关文章
  • 最爱虎跳峡(1)
  • 9000米的高空(1)
  • 为什么不自助旅行呢?需要理由吗?
  • 云南一梦
  • 我眼中的彩云之南
  • 四川、云南游:昆明:市内\九乡\大理\丽江(二)-1(
  • 去“大理—丽江—中甸”的一些体会
  • 二访泸沽湖
  • 滇西北10日游-记事篇
  • 落单的候鸟5 (转载)
  • 对丽江古城拟收门票的几点想法  
    之后,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照目前国内的财税制度,中央税与地方税分开,投资与受益者并不完全一致。另外,国内税务的征收水平还有不足,所以地方性的收费有存在的合理性,作为对税收的补充。但是,君子爱才,取之有道,怎么收?要讲究方法。

    我认为,这个费用不应以门票的方式向游客直接征收,而应向涉足旅游的行业经营者征收。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个成本会转嫁到游客身上,但这种转嫁是合理的,是合乎经济规律的。这种费用的收取,先要确定征收对象。凡是涉及到古城旅游业的,都要在这个范围之内。然后根据行业的特点,从旅游业的受益程度,盈利水平,对古城城建设施的依赖程度,对古城环境的压力不同,来科学合理地确定对其收费的标准,不能搞一刀切。我粗略地分为这几类:

    一、星级宾馆酒店,旅游社。这些企业不一定在古城内,但它们的客人都会到古城去,对他们收费是合理的。宾馆酒店可以在他们的房价当中收取,而且根据星级的不同,标准也应有区别。旅行社追求的是游客的数量,积少成多利润率低,可以要求按接待客人的数量交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人均费用应相对底些。

    二、古城内的旅游品商店。这些店可以根据经营面积,地段,经营项目来规定不同的费用。

    三、古城内的酒吧,餐馆等。这要区分地段,按经营面积收费。单纯的酒巴与餐馆要有区别,因为它们对消防,排污的的依赖不同,餐馆费率要相对高些。

    四、古乐宫、东巴宫等表演场所,这类企业听众多,盈利高,对消防与安全等依赖高,可以按座位收取。

    五、小摊贩。小摊贩的利润率高,但营业额并不高,可以适当收费。

    六、在古城内的务工人员,比如在餐馆,洒吧打工的人员,可以按人头根据一般的工资水平按比例收取。

    七、出租房屋的古城居民,不同的地段与用途房子,租金价格差距很大,应区别对待,比照正常的价格按也租面积收取。

    八、向古城居民征收,因为古城居民也是受益者。

    这里没有提到的行业肯定还多,可以深

    页码:[1] [2] [3] [4] [5] [6] [7] 第6页、共7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