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 ||||||||||
|
||||||||||
|
据了解,当前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法院审理的旅游诉讼中最感棘手的问题是不少游客要么没有与旅游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即便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委员会、质检所将不再受理。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递交投诉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