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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是可以接受的,如发现人为(有意)减少旅游点、缩短旅游行程或迟出早归等问题,这是旅游者所不能接受的。对此有损旅游者利益的做法,每一位旅游者都应以手上的行程表向导游据理力争。即使是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所为,作为导游也必须向游客作出合理解释并做妥善安排,必要时还应由旅行社(接团社)给予客人一定的补偿。入住应该是星级酒店或同等条件的酒店,同样星级的酒店地区差别也是存在的,关健是基本设施、卫生状况和服务质量。餐饮标准可作参考,但必须与当地的物价水平相联系。

       ◆慎用表决权。

       有些导游会以增加景点或品尝风味餐等名义来增加额外收费,实施前都会征求游客意见,须在自愿且全团旅游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此时,作为旅游者在签名同意或表决前,应三思而后行:一是时间问题。旅游团行程是根据游览内容、行走路线、食宿地点等因素来统筹安排,务求令游客能尽情尽兴地游览每一个景点。例如,一个来自广州的双飞北京团(五天标准团),正常行程仅安排游览14个景点,若在正常行程内再增加五六个景点,所需时间不是起早摸黑“抢”回来,就是靠压缩正常景点游览时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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