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 ||||||||||
|
||||||||||
|
提示: 1)缺水地区饮水要按计划分配饮用。除特殊情况外,在找到水源前绝不要把水饮尽。 2)野外取水后,有条件务必使水煮沸后(煮沸5分钟)再饮用。 3)有条件可以带过滤器和净水药片以替代无法使用加热的情况。 4)如在缺水地区长时间活动,应学习其他野外采水方法。 (六)生火问题 出行时要携带一种一个以上的火源,如:打火机(多种类型)、火柴、火镰等。有条件最好携带野营炉头、气罐或者燃料罐。在营地生火时要留意营地是否是禁火区,不然除了生存需要不要违规。生火前先准备些干燥的细柴禾(比筷子略细),放在用石头堆好的灶底,再往上面架粗的柴禾,点燃细木用嘴使劲吹,就可以把火吹燃。当下雨或柴禾较湿时,可劈开粗木从中间取干木,砍细后作引火柴(此时需砍刀或其他工具)。 提示: 1)看好风向,不要把火堆放在帐篷的上风处,并与帐篷保持一定距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