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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效率,《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旅行社可以安排公务活动,市人大财经委也提出,“旅行社接受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公务等会务活动,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对委托事项和费用标准进行明确约定,公务活动结束后,旅行社应当向委托单位提交详细的费用清单。”


      此外,针对目前旅游者参加旅游团队,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事情常有发生的情况,法规中增加了“旅行社应当与列入旅游合同行程安排的购物商店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旅行社或者导游员带旅游团队到行程安排中指定的购物商店购物,购物商店在旅游者购买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商品的销售者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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