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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该行为,《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行程安排中应当明确游览日程与线路,旅游景点与时间,交通工具种类与标准,住宿餐饮地点与标准,娱乐场所与时间;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的地点、次数和时间。”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能成团时,签约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告知旅游者,并根据旅游者的意愿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对旅游者承担的合同义务转由其他旅行社承担。旅游者选择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部返还旅游者预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同时,公务活动有望市场化。由旅行社安排公务活动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将公务活动由自己安排或者由接待方安排改为委托旅行社安排,可以节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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