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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如何对待台湾会道门人员来大陆的问题

      在台湾称为邪教、民间信仰、秘密宗教的,如斋教、姚门等组织(在大陆称会道门),在大陆已被取缔。
      (一)来大陆探亲旅游的这类组织的人员,政府对他们的个人信仰不予干涉,但不允许在群众中传播或发展成员,恢复道务,建立组织。
      (二)不准携带会道门经书、刊物、道具入境,入境时和入境后发现带有这类经书、刊物、道具的,应向持有者说明大陆的有关法律,由海关、边防、公安部门予以收缴。
      (三)发现他们在大陆从事讲经布道,设立坛堂,发展成员,建立组织活动,公安机关应迅速查明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并在群众中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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