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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导游证的变更和换发。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更换导游证,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的相关内容,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 持证人原导游证作废,须办理变更、换发手续。 (一)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 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涉及到发证机关和导游证编号的变更。原发证机关还须收回变更人原导游证、打孔作废,并在《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中注明|原证已收回|、|跨地变更、换发|字样。持原发证机关的证明和本办法第五条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换领导游证。变更人的新导游证编号应按新单位所属地区编码和该地区导游排序重新编排、建档、登记。 (二)等级调整 持原导游证和*、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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