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 ||||||||||
|
||||||||||
|
二、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例如:郑州市公民因私事出国(境)须向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申请表”1 张和1 张照片(规格为小2 寸),去港澳的2 张。 (二)、提交居民*,户口薄复印件(户口薄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或其他户籍证明(核验正本,交复印件)。 (三)、提交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四、申请出国应提交的相应证明是指: (一)、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