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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第十二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交通规划和交通服务规范,安排重点交通线路和站点时,应当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点)的门票价格时,应当听取同级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

        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应当在执行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实施行业自律,拓展旅游市场,开展宣传促销,发布市场信息,进行行业培训和交流。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展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民族节庆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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