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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旅游船对星级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诉。国家旅游局将在收到 申诉的六十天内作裁定。 第二十一条 内河旅游船的星级标志和证书由全国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国家 旅游局颁发。 第二十二条 旅游船星级标志应置于旅游船体或总服务台的明显位置。 第二十三条 星级旅游船应在其对外宣传广告等资料中标明旅游船的星级。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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