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 旅行社门市部今起受规范,该干啥不该干啥都清楚.
  • 旅行社揽客到山东游可获奖励,最高奖十万.
  • 陕西景点落实优惠政策
  • 北京市旅游行政处罚职责划分暂行规定
  • 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 北京市旅游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法
  • 云南省旅游条例
  • 湖北省旅游条例
  •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 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规则  
    包括:
      项目1 旅游船设施设备评定细则
      项目2 旅游船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评定细则
      项目3 旅游船清洁卫生评定细则
      项目4 旅游船服务质量评定细则
      项目5 旅游船宾客意见评定细则

      第十一条
      凡1996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旅游船,如个别考核项目达不到标准(GB/T15731-199 5)的要求,全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将按本规则具体实施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旅游船,如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则不能评定申请的星级。

      第十二条
      申请评定星级的旅游船,如达不到《设施设备评定细则》、《设施设备维修保养 评定细则》、《清洁卫生评定细则》规定的得分数或《宾客意见评定细则》规定的得分率, 则不能评定所申请的星级。

      第十三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将已评定星级的旅游船舶名称及星级向海内外公告,并要求旅行 社组织的旅游团体乘坐星级旅游船。
    <

    页码:[1] [2] [3] [4] [5] 第3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