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与苏联波格拉尼奇内区开展边境一日游的函
  •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中蒙边境一日游活动的批复
  •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团餐饮质量管理的意见
  • 《国营旅游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中外合资、合作建设旅游饭店审批程序的通知
  • 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
  • 国家旅游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中越旅游业务的复函
  • 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中央6号文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调整旅游商品小额贸易限额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企业实行审计验证制度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关于参加和举办国际旅游展销会的管理规定  
    【时 效 性】 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旅游局关于参加和举办国际旅游展销会的管理规定
    【颁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颁布日期】1990年8月30日
    【实施日期】1990年9月1日
    【正    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参加和举办国际旅游展销会的管理,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参加国际旅游展销会(以下简称参展),是指国内有关单位为扩大和招徕来华旅游客源,出国参加国际性或地区性的旅游展销会、旅游交易会和贸易博览会的活动。
        所称举办国际旅游展销会(以下简称办展),是指国内有关单位在国内举办旅游展销会、旅游交易会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展销会的性质、规模、影响及举

    页码:[1] [2] [3] [4] [5] [6] [7] 第1页、共7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