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江西省旅游区(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二)
  • 江西省旅游区(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一)
  • 国家旅游局发布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2)
  • 申办往来港澳签注有新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
  • 出入境须知和具体事宜
  • 国家旅游局发布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1)  
    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启动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领导小组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

      2.3部门职责

      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现场救助、收集和发布有关信息、履行报告制度、组织和协调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参与,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3预警机制

      3.1预警机制建立

      建立和完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和发布制度。

      3.2预警信息收集

      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分级

      提示——提示中国公民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应注意的事项。

      劝告——劝告

    页码:[1] [2] [3] [4] [5] 第3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