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江西省旅游区(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二)
  • 江西省旅游区(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一)
  • 国家旅游局发布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2)
  • 申办往来港澳签注有新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
  • 出入境须知和具体事宜
  • 国家旅游局发布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1)  
    坚持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助第一。以保障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准则,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尽力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必要应急救助。

      (2)迅速反应,减少损失。事件发生后做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实施救助和报告。根据需要,迅速动员和协调国内外应急救援力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法规范,协调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参照事发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协调,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4)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各相关部门和涉事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保证完成各项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处理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启用以下组织指挥系统。

      2.1部际联席会议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重大和较大突发

    页码:[1] [2] [3] [4] [5] 第2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