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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保障旅游志愿服务组织无偿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与帮助。旅游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旅游市场的开拓、有重大影响旅游项目的扶持、旅游资源的保护以及对旅游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第九条 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旅游形象宣传计划,建立旅游宣传网点,加强对本市城市形象和旅游区(点)的宣传。 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围绕杭州的国我景旅游城市整体形象,结合本地旅游特色,确定本地旅游宣传形象并对外推广。 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业态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可能对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的监控。相关区域发生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可能对本地旅游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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