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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规定,国有旅游资源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但为了保护旅游资源,又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经营权不得整体转让”。此外,还规定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确定旅游接待期间和游客承载力,实行旅游者流量控制,并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黄金周期间,一些热点景区还要公布游客最大限量。 页码:[1] [2] [3]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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