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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旅行社总经理目标责任金制。以上一年完成的任务为基准,由市旅游局向各旅行社下达当年的任务目标,并由旅行社总经理个人缴纳目标责任金。年终完成任务的,退还目标责任金;不能完成当年任务的,所缴目标责任金不退还,而作为当年奖给超额完成任务的旅行社总经理的奖励金。超额完成任务20%以上的,由市旅游局按“超额比例x所缴目标责任金”给予总经理本人现金奖励,超额完成任务达75%以上的,则按目标责任金全额给予总经理本人现金奖励。 加大引进力度,加快市场运作机制的建设,注入新活力,吸纳新理念 大力支持我市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向旅游业渗透,在我市开办旅行社或建设星级旅游饭店,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市旅游业今后发展的后盾企业。 加快对外引进的步伐,鼓励外地有实力的国际旅行社或国际旅行社集团来我市开办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社,给我市带来新的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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