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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确定赔偿数额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征求法律部门意见后,提出保证金赔偿处理意见,责成被告旅行社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四、行政复议

      1、被告旅行社或赔偿请求人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请复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投诉的时效及期限

      旅游者向各级质监所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三个月。时效期限以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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