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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凡新疆欲出境旅游的游客必须与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共同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昨日,自治区旅游局召开自治区出境旅游工作会议,下发了《新疆出境旅游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疆范围内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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