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欧洲旅游 申根国签证保险说明
  • 中国海关有关出入境规定
  • 旅游险巧含三者险 不当行为可获赔偿
  • 出境游旧版护照需留意有效期
  • 出境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 我国与阿联酋签署旅游谅解备忘录
  • 新疆自治区旅游局规范出境旅游业务
  •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 不能强迫旅游者购物
  •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 关于进出境旅客选择红绿通道通关的规定  
    范围的:

      (照像机、小型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小型摄像机各一件)

      (四)携带货样、展品、专业用品以及其它需办理进境验放手续的物品的;

      (五)另有分离运输行李、境内提货券及拟在境内购买外汇商品的。

      第五条 下列出境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但需向海关出示本人*和进境时海关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或其它申报单证。

      (一)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护照的外国籍人员;

      (二)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人员;

      (三)无本规定第六条所列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情事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出境旅客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按规定主动向海关人员办理行李物品申报手续:

      (一)携带文物、货物、货样以及其它需办理出境验放手续的物品的;

      (二)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的;

      (三)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但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或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数额超出原进境申报数额的;

    页码:[1] [2] [3] [4] 第2页、共4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