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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像机、小型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小型摄像机各一件) (四)携带货样、展品、专业用品以及其它需办理进境验放手续的物品的; (五)另有分离运输行李、境内提货券及拟在境内购买外汇商品的。 第五条 下列出境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但需向海关出示本人*和进境时海关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或其它申报单证。 (一)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护照的外国籍人员; (二)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人员; (三)无本规定第六条所列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情事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出境旅客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按规定主动向海关人员办理行李物品申报手续: (一)携带文物、货物、货样以及其它需办理出境验放手续的物品的; (二)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的; (三)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但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或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数额超出原进境申报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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