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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会议"的会议制度 每个黄金周到来之前是否要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以及会议内容及具体开会时间,由"协调会议"召集人决定,会议一般议题为: --审议修订《协调会议议事规则》等重要工作文件,通报"协调会议"成员的变动情况;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指示,通报全国假日旅游的综合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由需要通报情况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跨部门工作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决定。 六、"协调会议办公室"(简称"全国假日办")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协调会议办公室"(简称"全国假日办")设在国家旅游局,由国家旅游局局长担任主任,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协调会议"各单位的联络员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承担"协调会议"的会务组织Al作,负责督办"协调会议"通过事项和决定的落实; 2.具体负责各个黄金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每个黄金周前召开一次会议,作出工作部署; 页码:[1] [2] [3] [4] [5] [6] [7] 第5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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