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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亲访友(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a)填写2份*申请表并贴上下班张照片;   
      b)有效护照(计划的旅行期结束后至少还有3个月有效期);   
      c)邀请信;   
      d)医疗保险凭证;   
      e)承担旅行费用(路费和逗留费)证明。该证明可以是经济担保书,它须由居住在德国并承担旅行费用者填写并经公证。该书可在德国驻华使馆或德国的外国人管理局取得;   
      f)贴有照片并附上译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本条适用于探亲);      g)被访者有效签证、护照复印件。   
      商务签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a)填写2份*申请表并贴上1张照片;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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