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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ght:3;margin-top:6;margin-botom:0">    六、 旅行社在经营中,坚决杜绝使用"黑车"、"野导"的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不私设无证经营部。

        七、 旅行社应建立导游人员年度培训制度,上岗导游人员全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56小时)。导游人员在带导过程中,应持证上岗,规范讲解,提倡文明服务、遵守社会公德。不向旅游者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要小费,不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私收旅游接待单位的现金回扣。

        八、 建立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诚信档案及行业内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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