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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 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第十条 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一)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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