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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标投标 第二十条 科研课题的题目可以是命题式的,也可以自行申报,具体规定由每年招标公告发布。 第二十一条 科研课题的申请者,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资助性招标课题的申请,须以在本部门立项并获部分科研经费支持。成果招标课题的申请者,不受上述限制。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科研课题的研究质量,鼓励社会研究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招标课题的承担者不得承担本年度的资助性研究课题;社会招标课题、资助性课题承担者,另外承担委托性课题的每年不得超过一个。 第二十三条 课题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报送申报材料。 第五章 评审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社会招标、资助性招标课题的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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