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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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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烈军属、离退休干部、劳动模范、部队战士、福利院老人和坚守岗位的职工拜年贺喜,有的单位则举行团拜,新的风尚逐渐形成。 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上元节、灯节,是春节后的第一大节日。襄樊旧俗,灯节先一日,好事者扮县太爷,着丑角衣服,手执3尺长短的大烟袋或者特大号折扇,骑一根碗口粗细丈余长的木杠子,由2“民夫”抬着,前有“差役”高举“肃静”、“回避”牌子开道,后有“骑驴”的“摇婆子夫人”和肩挑“夜壶”(便壶)的“杂役”相随,一路敲着破锣,前呼后拥,沿街“催灯”。每经商民士绅门口,“差役”便高喊:“掌柜的,灯准备好了吗?”主人即凑趣,故作惶恐,打躬作揖回答:“回老爷话,准备好了。”差役转身禀告“县太爷”,“县太爷”随即指手划脚一番,即兴传下些“命令”及“赏罚条文”。“骑驴”的“夫人”歌舞助兴。“杂役”趋前提起“夜壶”为“县太爷”敬酒,插科打诨半真半假,滑稽诙谐,充满节日喜气。民间称之谓“老爷骑杠子”。 十五日为灯节正日子,家家张灯于门前,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狮子、龙灯、旱船、高跷、蚌壳精、高台故事等歌舞杂耍走街串巷,十分热闹。更有巧手人家,选择本地特产红皮白萝卜,在外皮上雕刻各种花纹图案,镂空内瓤,装置蜡烛、提线,名曰“萝卜灯”,玲珑可爱,供少年儿童沿街玩耍。
十五日晚饭吃汤元,或煮、或炸、或煎炒,味美可口。 十六日继续玩灯。
穿天节 此为襄樊古代特有的节令。宋代左季裕《鸡肋编》称“襄阳正月二十一日谓‘穿天节’,云交南解佩之日。郡中移合汉水之滨,倾城自万山泛绿舟而下。妇女于滩中求小白石有孔可穿者,以色丝贯之,悬插于首,以为得子之祥”。
三月三 襄阳城西四里有龟山,俗 页码:[1] [2] [3] [4] [5] [6] [7] 第6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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