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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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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新娘戴凤冠,顶头盖,红袄罗裙,拜别祖先后上花轿,由兄弟或侄辈男丁相送,叫做“发亲”。然后,新郎轿(马)前导,新娘花轿及嫁妆后随,锣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轿后,由牵亲娘子搀扶新娘下轿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怀酒。当天“闹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参加,谓“三天无大小”。其间大宴宾客,谓“喝喜酒”。凡送礼亲友都在宴请之列。娘家送亲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当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辈来迎新婚夫妇至娘家,谓“回门”。酒饭后即返回男家,谓“三天不空房”。在整个迎亲过程中,还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红枣,即“早立子”(枣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儿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征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国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封建包办婚姻制度被废除,旧的婚礼仪式也随之改变,男女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礼多选择在国家法定或民间传统节日举行。50-70年代以简朴为荣。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不计嫁妆,步行或骑自行车迎亲,礼仪大方朴素。国家公职人员结婚,一般在机关内举行典礼仪式,以喜糖烟茶待客。民间虽宴请亲友,但也较简朴。80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某些人家为婚嫁购置高档家具、家用电器、以小轿车迎亲,并连日大宴宾客,往往使双方家庭多年积蓄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长崇尚节俭,不摆阔气,不受礼,不请客,让新婚夫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集体婚礼,在热烈而朴素典礼仪式之后,新婚夫妇共植同心树,这既象征爱情天长地久,也为绿化环境作了贡献,受到社会广泛的赞扬而逐渐形成新的风气。 旧时,男子失偶再娶,礼仪与初婚相同,谓“续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称“再走一家”。再嫁无仪式举行,男方着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国后寡妇再嫁得到社会肯定和法律保护。
寿诞 庆祝生辰,俗称“过生”或“做生”。儿童生日吃长寿面,穿新衣,长辈赠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岁、60岁、70岁生日较为隆重,多由晚辈操持,亲友祝贺,送寿联、寿匾或其他礼物 页码:[1] [2] [3] [4] [5] [6] [7] 第3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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