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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请期”,即决定结婚日期,由媒人请算命先生选定吉日,男家将“亲迎书”、“礼书”附礼品送到女家,女家以返书及衣物回礼;最后才是‘亲迎”,即正式“成婚”。台湾民间举行婚礼,通常大都忌在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九月这几个月内举行。因为四月的“四”字与“死”字同音;而五月的“五”字与“无”宇同音,这个月结婚有不生育之虞;六月是一年之半,如在这个月结婚,就有“半年新娘”之称,担心不能白头偕老;七月是民俗中的“鬼月”,如在这个月结婚,就如娶到“鬼新娘”;而九月的“九”字与“狗”同音,因而也尽量避之,以免有“狗新娘”之称。
成婚当日,大体如闽南旧俗,但也有不少独特习俗:如新娘上花轿时,女家要波一碗水在轿上,以示女儿嫁出如“波出去的水”,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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