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汉文中的“西藏”(藏文为bod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区,其全称为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rangskyongljong),有时简称为西藏(bodljong)。西藏自治区的面积为120万平方公里,人口228·88万,全自治区划分为1个地级市即拉萨市、日喀则、阿里、那曲、林芝、昌都、山南等6个专区,下辖1个县级市即日喀则市、71个县、1个县级城关区、899个乡,31个镇。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市。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以及区域间交往的频繁,“西藏”这一名词在汉文的报章杂志、电视电影、新闻广播中经常出现,早已为人们所熟知。虽然已经有一些学者对它的来历和意义进行过研究,提出了一些解释。但是对于这一名词的来历,不仅是在社会大众之中,甚至在专门研究藏学的学者当中,能够解说清楚的人也并不很多。而且在现今已经提出的一些说法中,仍存在不少疑难之处,这是由于历史上藏语、汉语、蒙古语、满语对青藏高原各部分的地域名称和对藏族的族称曾经发生过多次变化,而且这些历史上的名称互相交叉和影响,使得至今对西藏和藏民族的称呼及其含义仍然存在较为复杂的情形。
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时还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为族称。“吐蕃”一词的含义和来历至今在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解释,或认为源于藏语,或认为源于吐谷浑语,或认为源于突厥语,或认为源于汉语对南凉秃发氏的称呼,仍然难以得出结论。不过从敦煌出土的藏汉对照的词语文书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后,“吐蕃”似乎应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称bod的对应词,是bod的音译。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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