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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29 09:11:26 来源:kllv 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起实施,“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被誉为《旅游法》的三大“杀手锏”,直指旅行社的痛处。《旅游法》实施恰逢“十一”黄金周出游旺季,国庆期间旅行社的报价几乎都比平时翻了一番,游客则一边捂着钱袋一边观望旅游市场的变化。 新规解读三大“杀手锏”直指旅行社的痛处 变化1:不得安排购物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行程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景点、交通、住宿。此外,旅行社在行程中都会留出半天或者一天自由活动时间,若游客有购物需求,可自愿前往。 变化2:自费项目全取消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往游客报名低价团,旅行社为了降低团费,连一些必去的景点都改成自费项目。十一之后,这些“必去”的景点全部含在团费中,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 变化3:禁止索要小费 《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新版旅游合同中,团费里将包含境外小费、导游、领队服务费、境外交通服务费,并标注了每日价格,以及共交付几天的小费。 市场反应 十一翻一番 平时涨4成 现有的低价团都是利用购物、自费项目弥补团费,《旅游法》出台禁止这些行为,旅行社只能酝酿涨价。据了解,国庆期间旅行社的报价几乎都比平时翻了一番,而预计国庆之后,价格也将普涨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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