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报道,9月12日美国联邦破产法院批准了AMR集团通过与合众国航空合并来退出破产保护的方案。至此,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将成为美航合并案的最后障碍。
破产法官肖恩·莱恩批准了这一方案之后,美航母公司AMR与合众国航空只要再打赢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或者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合并案就再无障碍。
莱恩法官说:“推迟批准AMR的方案将会给合并案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目前,涉及合并案的各方大部分都支持合并。”
美国司法部在8月13日对该计划提出诉讼请求,称合并将损害航空行业的正当竞争,并会带来更高的票价,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机会。航空公司对此回应表示,合并将让他们为更多目的地提供更多航班,降低成本并提供更好的服务。更重要的是,合并后的新美航将成为联合大陆航空及达美航空的唯一制衡。
莱恩法官驳回了关于支付1990万美元作为AMR公司董事长汤姆·霍顿离职补偿的请求,认为这一请求不合理。联邦破产监督部门早前已经拒绝支付这项费用。
美国托管人项目负责人克利福德·怀特说:“我希望这一裁决会向未来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律师们传达信息,以遵从国会对于高管和内部人士发放奖金或离职补偿的限制。”
美航律师随后向莱恩法官传达了信息:霍顿将建议美航董事会取消其离职补偿作为退出破产保护案的条款。莱恩法官对此表示感谢并表示,霍顿仍然可能得到离职补偿,只是需要等到合并完成以后再获得董事会的同意。
在8月底举行的听证会上,莱恩法官表示,尽管司法部对该合并案提出了反垄断诉讼,他仍然倾向于批准AMR退出破产保护的方案。反垄断诉讼将于11月25日进行审判。
合并案的其中一个条款是:截止12月17日(合并截止日期),如果监管部门仍未批准该提案,两家公司中任何一家都有权中止该提案。美航及合众国航空已于9月10日把原本定于12月17日的合并截止日期延长。
就目前形势来说,AMR的破产退出计划必须全额偿还债权人,并且给现有股东至少3.5%的合并后企业的股份。这一结果在按照联邦破产法第11章申请的破产案中,实属罕见。
总的来说,这一提案要求把合并后企业72%的股份给AMR现有股东、无担保债权人、工会和部分员工。而合众国航空的股东将获得剩余28%的股权分配。
AMR于2011年11月申请破产保护。AMR曾考虑过通过独立运营方式申请退出破产保护,但是最后还是决定接受与合众国航空合并。两家公司于2013年2月达成协议,原计划在8月底完成股权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