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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5-9 9:50:09 来源:广州日报 9日上午,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状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案件在广州市[注: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是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中国南方最大的海滨城市,是全国著名的华侨之乡,也是全国华侨最多的大城市。]白云区[注: 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贵州市]]法院开庭。这也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东星集团提起的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下发的一纸明传电报。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注: 武汉(Wǔhàn)简称汉,湖北省省会。它是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统称。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全国七大中心城市之一,全市常住人口897万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第二天,东星航空便开始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今年2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民航中南局的这纸“停飞令”,导致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和东星集团全面瘫痪。东星集团决定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被告席。 东星集团认为,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仅凭一纸函件,在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也未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就做出了停飞决定,这一做法违背了法规,故请求法院判决停航行政处罚无效。该案于今年2月24日由白云区法院立案。据了解,该案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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