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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22 10:42:00 来源:kllv 周先生参加香港自助行,因迟到5分钟,未及时赶上预订航班,不得已重新购买机票。周先生以未尽告知义务为由,将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起诉,索赔机票费4428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时间为上午10点,周先生10点45分赶到。他说,今年3月8日,他在携程网上选择了4天3晚的香港自助行旅游,包括机票、酒店住宿等共付现金5900元。 去香港的航班是3月22日早上7点30分起飞。当天早上6点50分,他和妻子赶到2号航站楼时发现误机,这才得知乘客最晚应在起飞前45分钟办理登机。无奈,周先生又购买了两张下午的机票,花费4428元。 庭审中,携程不同意周先生的诉求,称在顾客预订机票时,网上页面已提示要提前120分钟到机场,在行程确认单上也明确提示过。 因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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