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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3-21 10:52:16 来源:kllv 三亚市旅游公司工程部经理、集资建房办公室主任刘勇指出,并不是李小白他们不交钱,是三亚市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帐户2004年1月25日注销了,他们交钱的事也只能暂时停下来。 在三亚市旅游公司提供的资料中发现,直至2007年7月10日,三亚市旅游公司工会才开始向董事会建议终止李小白等7人(其中2人已交纳房款但未在协议上签字)的买房资格;7月16日,三亚市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了可以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并处理相关房产的审查意见书;8月10日,三亚市国资委同意三亚市旅游公司终止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9月30日,三亚市旅游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与李小白等人的协议。 李小白、陈传洪认为三亚市旅游公司的这一过程蓄谋已久,其目的就是侵占自己的合法房产,现在距离月川小区不足50米远的”山水天城“商品房小区房价已经到了每平米一万多元。 收回的房产售给了公司领导 陈传洪说,多年经营生意,自己并不缺一套房子,更不需要用三亚市旅游公司的集资建房去赚钱,之所以一直不同意解除协议,是因为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更是因为看到了三亚市旅游公司的董事会决议。 “三亚市旅游公司收回我们的房子,却仍然以集资建房的价格卖给了领导干部,他们竟然明目张胆的将这些领导干部的名字写进了董事会决议中。” 在2007年9月30日的董事会全体会议决议中,董事会决议将解除协议收回来的房产以每平米1000元左右的价格转售给了江桂金、邢益民、廖永明等7人。 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李小白、陈传洪、徐睿等人发现,上述的7人中,当时江桂金是三亚市国资委书记,邢益民是三亚市旅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廖永明是三亚市旅游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均为三亚市旅游公司或上级单位的领导干部。 三亚市旅游公司董事长邢益民说,董事会决议确实把房子卖给了上述7人,他们均是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 据悉,上述房产转售之后,新的购买者有部分已装修入住。 徐睿认为,三亚市旅游公司的行为是个别人利用权力胡作非为,他们打着避免国有资产受损失的幌子为自己谋取私利,是非常恶劣的事件。 注意到,在三亚市旅游公司工会2007年7月10日上报董事会解除与李小白等人购房协议的建议书中提到:“本公司目前有500多户干部职工申请买房。” 法院很快就将判决 2008年,李小白等5人将三亚市旅游公司起诉至三亚室城郊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开庭审理。陈传洪告诉,他们原本以为对于这样一桩十分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后很快就会判决,但结果到今天两年多了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双方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是否有效。”3月9日,在三亚市城郊法院,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本案的有关情况。该负责人说,法院方面对于本案的态度十分慎重,多次召开审委会讨论和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汇报,并召集相关各方进行协调。同时还试图调解此案,但由于双方均不愿让步,调解也无法进行。但据他透露,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协调,法院方面以及对此案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很快就会作出判决。 而在三亚联系采访购买了上述转售房产的原三亚市旅游公司相关领导和三亚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时,对方均选择了回避。 在得知法院即将对这一持续了长达5年时间的集资房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李小白说:“我非常热爱三亚,在三亚买集资房的事让我很伤心,但相信只是个别干部违法乱纪,三亚市委、市政府及司法部门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也会严惩违法乱纪之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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