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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3-21 10:52:16 来源:kllv 一方是中国娱乐界名人、新丝路模特公司老总李小白,一方是中国知名旅游城市三亚最大国资旅游企业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市旅游公司”),在2年时间里,因为一套集资房,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闹上法庭,一度备受质疑的单位集资建房再次暴露出其难以掩饰的问题。 李小白称,自己在三亚遭遇了集资建房黑幕,三亚市旅游公司个别领导不择手段恶意侵占属于个人的合法房产;三亚市旅游公司却认为依法收回李小白的集资房是纠正公司前任领导的乱作为,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与李小白一起参与购买集资房并被三亚市旅游公司收回的还有媒体人士徐睿、经商人员陈传洪等5人,他们均认为自己的合法房产被恶意侵占。 集资建房资金不足寻求外援 2001年至2003年期间,三亚市旅游公司计划在月川小区集资建房,这已三亚市最后一批集资建房。这时候的三亚刚刚走出90年代房地产泡沫的阴影,很多人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信心。 一直负责集资建房工作的三亚市旅游公司副总经理陶列平介绍说,由于三亚房地产市场刚刚回暖,三亚市旅游公司职工对此缺乏认识,集资建房刚开始时很多职工没有要,虽然公司747名职工中有634名都无住房,但最初统计要买集资房的只有50多户。公司多次开会动员,最后距离月川小区集资建房220套的距离仍然有近40套无人购买。 在这样的情况下,三亚市旅游公司同意适当放宽到公司职工以外的合作单位和人员,包括4名公司已离职人员、8名国资委(三亚市旅游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人员、21名外单位人员和4名合作单位人员,共计37人,购买集资房的房价则从1060-1198元/平方米不等,并分别在2003年11月20日与三亚市旅游公司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其中2人交了房款,但未在协议书上签字)。 李小白作为新丝路模特的老总,2000年开始已在三亚举办新丝路模特总决赛,成为三亚的知名人物。李小白说,我当时并没有想在三亚买房,三亚市旅游公司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参加集资建房,在了解到他们集资建房的人数不足时,自己才同意购买三亚市旅游公司的集资房。 然而,三亚市旅游公司董事会在2008年2月19日上报给三亚市委书记等领导的报告中却认为,按照三亚市1995年颁布的《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暂行办法》第二条“凡有三亚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属于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及危房户均可参加集资建房”规定,李小白等人完全不具备在三亚市内参与集资建房的资格和条件。 李小白和陈传洪等人感到自己很委屈:当时是三亚市旅游公司找到自己参与集资建房的,三亚市旅游公司并未告知三亚的这一规定,否则自己不可能参与集资建房,因此,即使没有购买集资房的资格,相关的损失也应该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三亚市旅游公司自行负责。 付完购房款被告知协议解除 李小白等人与三亚市旅游公司签完集资房协议后,交齐了30%的首付款。随着集资楼的顺利施工,37户外单位和合作单位人员也开始陆续交齐购房款,期间的2004年底,三亚市旅游公司的董事长换成了邢益民。 到目前,除李小白等人外,已有30户外单位人员装修入住。 但李小白等人的交付房款过程却被认为是严重违约行为。三亚市旅游公司上报给市委书记的最新报告认为,自李小白等人2003年9月分定房子后,一直拖延至2006年1月20日才补交齐应交买房款,按公司集资建房领导小组规定的交款期限,拖延了2年多,已构成严重违约事实。 除此之外,三亚市旅游公司还提到了李小白等人与其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虽成立但在法律上尚未生效。理由是《三亚市集资建房协议》是由三亚市房改办统一制定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其第十四条已明确硬性规定须经市房改办签证盖章生效,但李小白等人的协议没有经过鉴证盖章,属于无效合同,李小白等人的购房款则于2008年1月10日移送至三亚市公证处存放。 李小白、陈传洪等人认为旅游投资公司的报告完全是在隐瞒事实,他们说,并非只是他们的协议没有房改办的鉴证,其他所有参加月川小区集资建房的除需向银行贷款的协议有房改办签证外均没有签证。为什么不说这些人的协议无效,却只针对我们几个人? 至于交款拖延问题,李小白陈传洪同样认为责任完全在三亚市旅游公司,他们指出,三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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