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0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已经发挥搅动中国旅游市场的作用。面对明令禁止的“零负团费”新规,部分旅行社忧心忡忡,一些出境游线路报价上涨,甚至有游客期望赶在旅游法出台前搭上所谓“低团费”的末班车。
“目前部分游客赶在涨价前扎堆报团的现象实则反映游客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山东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教授王德刚认为,鉴于中国旅行社依靠“价格战”的战术争夺客源,导游吃回扣拿工资的不正常现象,旅游法的实施对整个旅游市场长远发展利大于弊。
不得组织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收取游客购物回扣……旅游法的明确规定得到了急盼旅游行业重新洗牌的部分旅行社欢迎。
“强制游客消费收取回扣成了一些旅行社的‘显规则’,这本来就是非常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旅行社靠‘零团费’的幌子诱骗消费者,引发纠纷,也挤占了正规旅行社的经营空间。期盼着《旅游法》的实施能够惩治这种市场乱象。”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下属蓬莱阁国际旅行社济南办事处经理石英杰说。
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出境部工作人员韩笑同样认为,旅游法就像旅游市场迫切需要的净化器,将利于正规旅行社的发展。
“旅游法的实施必然督促旅行社适应新规则,调整经营方式、产品价格和服务内容,让游客享受玩得彻底、游得顺心的旅行线路,最大的赢家当然是游客,他们对团费有更透明的知情权。”王德刚说。
但也有一些旅行社负责人则对不可抑制的报价上涨忧心忡忡。
山东济南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经理透露,从他刚入行做导游开始,工资的三分之一收入就来源于游客的购物回扣,在自己定期跑的一线旅游线路积累了固定的购物地点资源。“顶风违纪估计会受到处罚,所以我们在10月份之后肯定不敢按照之前的盈利模式招揽游客。可是如果不降低团费标准,货比三家的游客往往会选择大旅行社,我们小旅行社要怎么在夹缝中活下去呢?”王斌说。
因为工作关系长期负责安排旅行团线路的山东大学的桂老师说:“每次带团去旅行必然因为价格优惠跟旅行社合作,在实际过程中却往往要斗智斗勇,生怕被导游‘忽悠’了,产生预算外的额外花费不说,还给团内的海内外客人留下刻意安排购物消费的不良印象。”
王德刚认为,国内旅行社行业鱼龙混杂风气不正的原因之一就是旅行社进入的门槛太低,几十万元就可以开一家旅行社,优胜劣汰符合市场规则,习惯暗箱操作的旅行社自然会面临破产倒闭。
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将促使旅游市场走向秩序化,即便短期内的出境游等价格上升引起部分消费者不解,但仍可以促进旅游行业吹起“正风”。
“即便有些中国游客喜欢购物,也不能成为旅行社吃回扣的理由,这完全是两码事。”王德刚认为,中国游客应端正不成熟的消费观念,不完全凭价格来判断旅行社的品质,面对“零负团费”时不产生侥幸心理,才能享受品质高的旅行服务。
“虽然这段时期国内游受影响较大。但中秋节期间出境游业务受到的影响并不大,相信会在十一期间继续显现出来。”韩笑认为,从游客角度出发,坚持品质旅游,从提升服务档次等方面入手吸引客源,才是创造行业内信誉度的唯一方法。
王德刚认为,贪图便宜的游客疏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即便法规的出台会造成短期内旅游市场的震荡,但他认为从长期来看,这种改变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