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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5-17 13:49:37 来源:东莞时报| 东莞本土酒店品牌,广东金凯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悦酒店”)被告上法庭。原告是国际酒店巨头,来自美国的凯悦国际酒店集团(以下简称“凯悦酒店”)。“凯悦酒店”认为,被告侵犯了“凯悦”的字号权和商标权,总共起诉4个案子,一共索赔800万元。此案于3月15日在东莞中院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昨天(16日)上午,此案在东莞中院进行第二次开庭。休庭期间,双方进行不对外谈判,案件有望在一个月内达成和解。 谁在先使用“凯悦”成焦点 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官将焦点问题抛出,由双方进行举证。 首先是,谁在先使用的问题。原告凯悦酒店认为,1986年,天津凯悦酒店成立,标志着其品牌进入中国,此后在西安、上海和北京,均开了酒店,他们拥有“凯悦”及“HYATT”标识商标权,并在2007年5月17日注册。 对此,被告金凯悦酒店认为,英文标识与本案无关。金凯悦酒店称,他们在1999年6月1日申请注册“名冠金凯悦”商标,2005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名冠金凯悦”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其次,天津与西安的凯悦酒店,与原告是一种什么关系。庭审中,凯悦酒店称,这两家酒店是其许可的子公司,包括管理合约、营业执照等证据都能够证明。对此,金凯悦酒店认为,经过调查,这两家酒店的投资方是香港凯悦公司,而这家香港公司的注册地是塞浦路斯,从注册资料看不出凯悦酒店作为股东的证据。金凯悦酒店称,塞浦路斯的这家公司自己声明是凯悦酒店的子公司,这明显不靠谱。 凯悦酒店称,他们与香港凯悦是母子公司关系,作为上市公司,结构复杂,但他们可以证明之间的关系。 案件有望一个月内和解 在本系列案中,凯悦酒店一共索赔800万。 对此,凯悦酒店称,金凯悦酒店有4家,每个酒店至少50个房间,按每家酒店每个房间每天收入800元计算,再按照20%的利润,四个酒店经营时间最少10年来计,每家酒店应该赔偿288万,现在他们每家索赔200万,是合理并有依据的。对此,金凯悦酒店认为,根本不存在侵权,因此没有赔偿一说。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休庭期间,双方进行了不对外的谈判。如谈判顺利,案件有望在一个月内达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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