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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婚姻大致有以下几个程序: 1.选择: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 2.打探:男方想办法知道女方长辈的联姻态度。 3.提亲:若女方长辈有联姻之意,则由男方选定族中或亲友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做媒人去女方家说媒,并送“开口礼”(糖、茶、核桃、枣各一包,又称四色礼)。这种“开口礼”,有时需送好几次,每次一组或数组,每组四包。 4.定亲:送戒指、项链、手链等。 5.大礼:送数套衣服、数截布匹和现金数千至上万不等。 6. 领结婚证:法律程序。 7.定日:决定成婚日期。 8. 请阿訇念“尼卡哈”(结婚词)。 9.结婚:必须有陪女婿、伴娘等。 10.回门:新婚夫妻去女方父母和亲戚家拜访,被拜访的要在新娘、新郎临走时赠礼品。 四、丧葬 丧葬按伊斯兰教规施行土葬,不用棺本。送葬时要回避三个时辰——日出、日中、日落;忌不速葬,认为亡人(不能称为“死人”)“入土为安,不问风水,不得久停”。因此,一般晨亡午葬,午亡次日晨葬,情况特殊时亦不得超过3日,葬礼简朴。若于遥远的旅途或他乡亡故,则就近择地而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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