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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少数民族而言,汉族人显得没什么特点,没有民族服装,没有民族歌曲,又不能歌善舞,表达感情的方式也含蓄的多。
    下了船,时间还早,尹莉和我看到湖边有很多马匹,热情的马夫们上前推销,反正我们也没别的事可做,于是又上了马。和马夫聊天才知道,如果是男游客,那女马夫就会过来;反过来,我们的马夫是两个小伙子。在泸沽湖不会有争抢客人的情况,因为这里实行收入均分,每家都会派几个人出来,划船、骑马、晚上去篝火晚会唱歌跳舞,所有的收入平均分给每一家人,有点像“原始*主义”。马夫牵着我们的马上到半山腰,这里在下午的时候会有男女对歌和摔跤表演,可这时候才上午10点钟,只有我们四个人。我们在山上照了很多相片,把泸沽湖的美景收入到相机中。
    骑着马回到湖边,尹莉和我还不甘心,软磨硬泡地说服了船工老大,上了一条船。其实我们也没什么目的地,只是想在水面上漂一会。船工看出了我们的心思,干脆把桨交给了我们俩,趴在船舷上睡了,我们倒也自得其乐。和掌舵的小伙子聊天,他去过的地方还真不少,北京、大连、广州、深圳、青岛…可是他说,他还是最爱这里---泸沽湖,在外面闯荡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这里。更有意思的是,这里的摩梭人非常喜欢他们“走婚”的生活方式。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就可以建立“阿夏”关系(有点象“对象”),可以走婚,而且同时可以有几个固定的阿夏,互不干涉。如果双方感情不好了,可以解除这种关系。由于这是没有婚姻关系的,所以当然也不存在离婚,这是中国婚姻法中的特例。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的“阿夏”越多,证明她/他越有魅力,是很值得骄傲的!
    泸沽湖最有名的酒吧叫做“大狼吧”。一个广州女孩3年前来到了泸沽湖,被这里的美丽所吸引,并且爱上了一个当地的摩梭小伙子“大狼”,大狼也深深爱上了她。于是他们结婚了,这在摩梭人中是很少见的,这意味着大狼必须放弃自己走婚的生活方式,对这个姑娘从一而终(当地很多摩梭小伙子对这种婚姻关系很是不解,而且还同情地说那些结了婚的男子“真可怜”)。他们开了个酒吧叫“大狼吧”,就在湖边上,媒体对他们报道得特别多,所以非常出名,每天生意都好得不得了。大狼吧布置得很别致,木屋、木桌椅,还有好多介绍泸沽湖的书籍。在这里吃中午饭,还很幸运地见到了大狼夫妇。
    我们离开了泸沽湖,又要返回丽江了。一路上,我想,泸沽湖的魅力一方面在于她的自然风光,另一方面大概也在于其神秘的母系社会生活方式,有些事情是我们这些过路客永远也不会理解的。
    傍晚,我们又回到了丽江。在灯火通明的河边街道行走,和昨天晚上泸沽湖的夜色反差是那么大。我们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找到那天看到的卖T-Shirt的小店,尹莉和我都认为那天T-Shirt买少了。可是找啊找啊,怎么也没找到。今天的人显然比五一前多得多,摩肩接踵。一个老外在路旁打公用电话,我们分明听到他说:“I’ve never seen so many people in my life!”
    T-Shirt店没有找到,倒是找到了一家福建人开的卖茶叶的商店,蓝贵人和滇红都是我的最爱,一定不能放过。(现在我特别喜欢泡上一壶香茶,听着自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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