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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中心,横跨南大街路中,有一座高18.5米的三重檐歇山顶木构架楼阁。此地是当年的商贸聚集中心,世人称此楼为“市楼”。楼南东侧的脚下有水井一眼,据传“井内水色如金”,故又名“金井楼”。 市楼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后曾有修补。底层面阔深各三间,平面呈方形,筑砖石台基,四角立通天柱,外包砖墙,东西各有券门一道,四周围廊,柱上施半拱。二层平座回廊,前后隔扇门装修,内施楼板,设神龛,南供关圣大帝,北祀观音大士,另奉魁星,屋顶装天花板,楼顶施彩色琉璃瓦,嵌镶成南“喜”北“寿”的精美图案,是城内独一无二的楼阁式高层建筑。据说市楼是登高俯临古城全貌的最佳去处。可惜,我们只是在楼南照了几张相而已。 到衙门街口西行,远远就看到了衙门口。趁着购票的空闲,我们在县衙的大门前留了影。仔细观看了县衙大门的景观。 平遥县衙座北朝南,南北轴线二百余米,东西宽一百余米,面积二万余平方米。始建于元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现存明清规制,除少量元代建筑外,大部分为明万历年间重修,建筑群主从有序,结构合理,左文右武,前朝后寝。总房屋间数二百九十九间半。 大门东侧有一面大鼓,名为“登闻鼓”,俗称“喊冤大鼓”,是供百姓申诉冤屈的,知县听到鼓声立即传唤击鼓人,上堂受理,如无词状者,委刑房书吏找人代写。然后,知县断写准讼日期,查究、堂审,如案情重大,知县立即升堂审问,若事情细微而击鼓者,知县即行刑讯,动用刑罚责惩击鼓人以肃堂法,可见击鼓鸣冤也是要担风险的。大门楹柱上有幅对联:“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清不勤不慎易造孽难欺天”。对联之意颇耐人寻味, 这是知县规劝百姓,一方面要体谅知县为官不易,无事莫登三宝殿,另一方面也是警告百姓,进衙门要慎之又慎,一不留神,得不偿失,衙门还是少进为妙!俗话说,“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过,今天我们可是花了“银子”的——30元一张票。哪能不进? 进得大门,是二门。二门又叫“仪门”,即“礼仪之门”也。按照封建社会儒教伦理,上下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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