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行游记 >>华北 | ||||||||||
|
||||||||||
|
以前我总在附近一个标有“禁止掉头”标记的地方掉头,曾被罚过五块十块的,也没在意。直到《新交通法》颁布后的某一天,一个交警骑着摩托忽然从后面追上我,宣判我为违章掉头,然后不容分说给了我两个选择:“200块钱2分”或“100块钱3分”。幸好我的交通卡刚刚清零,为了不让我的储蓄卡也清零,不得不选择了后者。就这样我在上班的路上瞬间失去了100块钱,我想起从前坐公车时票价是2块钱 ----《新交通法》究竟引起了多少“心绞痛”发,这个数据一定被封存在机密数据库里,待50年后在“史海钩沉”之类的电视节目里,由肃穆庄严的主持人沉痛宣布。 直到后来我才想到,一个确定的违章行为为何会有2种惩罚措施?这不得不使我怀疑那个交警的心态是否平和。打那以后我心有余悸,再也没有在那里违章掉头。由此可见,惩罚的意义在于为生命雕刻出不同程度的划痕,这是人类选择群居生活和拥有社会属性的代价。 为了方便地进入停车线,我每天都要从自行车道逆行大约100米。每次我都会打开双蹦灯以示警告和歉意,并且不去直视迎面而来的骑车人的双眼。但那些眼神基本都是麻木的,甚至没有些许的愤怒或不屑,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这反而会使我感到惶恐,群体的无意识状态是最可怕的,因为它会以摧枯拉朽之势毁灭偶尔存在的有意识,让一切归于麻木的平淡,并让人感觉不到任何需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