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您现在的位置: 快乐旅行 >> 旅行游记 >> 国外游记 >> 正文 | ||||||||||
|
||||||||||
|
||||||||||
时间:2024/11/23 15:06:57来源:不详
爱上大我11岁的美国“地主” 我叫苏珊,今年29岁。6年前大学毕业后,我在宁夏吴忠市家乡,嫁给了一位颇有经济头脑的年轻商人。结婚两年,我一直是个很好的太太,聪明,温柔,也称得上漂亮。但丈夫和大多数落入俗套的男人一样,追你时带着十二分的浪漫和撼天动地的激情,追到手后便像死水一潭。 提起我们后来离婚的原因,我不想再说前夫外遇的经过。这事对我刺激很大,离婚的过程把彼此伤害得也很深。这时我正在省城银川市一家中美合资公司打工,做财务部的行政助理。所谓助理,其实和杂役没有什么两样,包括复印文件、打字、打扫卫生以及接电话和收发传真等等,无所不做。 尽管如此,外人仍把我当作“白领丽人”看待。再加上风采犹存,一个不丑也不老,而且身上洋溢着知识女性味道的年轻女子,怎么会没有男人献殷勤呢。说实在的,当时自己身边不乏示爱者,可我对那些异性真的很反感。有好几个已婚男人对我喋喋不休地讲,他的老婆是多么地品位低劣、俗不可耐,而我又是多么地出尘美好,我就对他说,那你去离婚啊,离了婚你就有资格对我说这话了。其实我才懒得管他离不离,不过是替他的妻子感到不值。有可能他说这话时,她正在家里手忙脚乱地给他炖牛肉煲汤呢…… 如果不是大洋彼岸的瑞特突然出现在自己生活中,很难想象我这颗泣血的心将要痛苦尘封多久。这份漂洋过海而来的情缘,让我第一次感觉到内心世界地动山摇般的巨大震撼,冰结的心中终于升起了丝丝暖意……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如果你真为一个人倾心过,你应该懂。 他是我们公司美国老总的好友,叫瑞特,据说是美利坚的农民,离过婚的单身汉。2000年秋天,他到中国旅游,自然要来大西北看看朋友。按说我一个“打杂的”,很少有机会接触公司外籍老总,何况在这里,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所有的人都叫我Jane。但老总的美国朋友到来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虽然当时瑞特就向我们介绍自己说:“我快要36岁了。”但他留给大家的印象却孩子气十足,刚到公司那几天,老总劝他好好休息,然后再派人带他游览 中国的西部风光。然而做了半辈子农民的瑞特是个闲不住的人。他在公司里上窜下跳,看看这儿,走走那儿,有时还乐呵呵地给员工们帮点小忙,显得很兴奋。不知是我“古典式”东方女性的长相吸引了他,还是学英语专业的自己和瑞特沟通起来特容易,总之,这个高大、憨实的老外对我很感兴趣,有事没事总爱和我聊天。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比别人晚走三到四个小时。因为当时我还没有走出婚姻破碎的阴影,心里很空,于是就利用工余时间写起了自己喜欢的小说。家里没电脑,我只有经公司允许后,到办公室投入地敲打内心深处的东西。稿件敲完最后一个字的那天晚上,我沉浸在自己编造的陈年旧事中几乎落泪,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刻高高大大的瑞特就站在我身后,我被吓了一跳。 瑞特笑着对我说:“我在门外看了你几个晚上,今天见你写完了,才敢进来,我不知道你还是个作家。“说这话时,他那双婴儿一样纯净的蓝眼睛里溢满了虔诚,令我感到羞涩和感动。更让人吃惊的是,瑞特说他在美国读大学时也很喜欢文学。说着竟随口用英文背出了莎士比亚的诗句:“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呀,请留下你们的足印在我的文字里。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次永恒的接吻。是的, 是大地的泪点,使她的微笑保持着青春不谢……” 接下来,公司老总安排我做瑞特的导游,我带着他游遍了宁夏的腾格里沙漠、银川大清真寺、西夏王陵、贺兰山等自然风光和古迹名胜。其间他显得兴趣盎然,每天游览之余还向我请教中文,看得出,他对中国文化很着迷。快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在瑞特面前,我完全没有了开始的紧张感,我们更像一对老朋友,清茶淡酒可以无话不谈的那种,或者就可以叫做“知己”。 每天黄昏,我们穿着很休闲也很舒适的衣服,一起光顾街边饭馆,或者去子夜才打烊的大排档吃夜市。我给瑞特买了一双宁夏老头儿最爱穿的千层底“功夫鞋”,鞋子套上脚的时候,他开心地说:“只是看这双脚,谁也不会认为我是美国人,对不对?我现在是哥们儿了!” 那天我和瑞特沿着东门的小吃街一路吃过去,直到两个人都撑得一滴水也喝不下去,才想到要各自回家。当时他被街上的人力车吸引住了。瑞特选中一辆车把上有两只黄铜铃铛并且带蓝色雨篷的人力车,很绅士地扶我坐上去,然后就站在车边迟迟不动。车夫微笑着看着这个大个子老外,等他说话。半晌,瑞特小心地开口了:“您,能不能让我蹬一段路?” 我和车夫都愣住了。不过我马上明白了瑞特要干什么,赶紧帮着他跟车夫说:“大爷,他在美国蹬过三轮车,他没问题。”我们总算说服了车夫。于是,车夫和我并排坐在雨篷下,瑞特像个老把式一样上车并且顺利地蹬起来。沿着东门大街一路向西,他像个孩子似地欢快地前行,并不时地向那些看他的路人投以微笑。回到公司大楼底下,出了一身汗的瑞特启动老总的小车,送我回家。一直到我家门口,瑞特才开口说话:“Jane,我真希望你今晚一直陪我。”他点燃一支烟接着说:“你让我忘了我是谁,知道吗?”我握了握他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说:“我也是,明天见。” 下车后,我强迫自己不回头地走向家属楼。我忽然就开始不能抑制地流泪。有一点我非常清楚,瑞特是喜欢我的,那个整整大我11岁的、单身的瑞特。 就这样我们相伴着走过了一个秋天,来中国3个月后,因瑞特家乡7000多亩农田里的水稻和棉花都到了收获季节,他不放心把这项大工程交给管家和雇工,就决定回美国。他走后,一直和我保持着电话与E-mail联系。2000年圣诞节,我就着昏黄的灯光赶写稿子的时候,接到他从密西西比州打来的电话,我在那熟悉的声音里一时语塞。他讲话很慢:“我在家乡。昨晚,我在咖啡馆,我以为我碰到了你。女店主坐在灯光的暗影里,她读西蒙的书,鬼使神差我就以为那是你了。我用手敲着吧台对她叫你的名字,她抬起头告诉我她叫萨拉,是一对小孩子的母亲,我才知道我是在什么地方。我温习了哭的感觉。我非常想念……中国。” 2001年4月的一天,分别半年后的瑞特打电话说他要“回来”了。那天在机场,他的心情出奇地好,拥抱了迎接他的每一个人,我站在最后。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握,我忽然就又想哭了。回到公司瑞特的住处,他轻声对我说:“Jane,我是多么挂念你。你知道在美国接人归来,跑在最前面的女人一定是这个人的妻子;而在中国,妻子是站在最后的一个。”我愣在那儿,低头不语。 我一直以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有时候不是依赖于时间的长短,而是依赖于一些带有考验意味的契机的出现。不久后一个冷风刺骨的夜晚,到青海旅游的我们在远离市区的景点附近,阴差阳错住进了一家酒店剩下的惟一一间套房。当晚,瑞特真诚地说:“Jane,上次我来中国是为旅游,这次……是为了你。”面对他当晚的求爱,我觉得自己长到这么大,从未有过如此彷徨的时刻。在这个异国男人面前,矛盾的我竟无声地啜泣起来……这时,有一双手,带着淡淡的烟草味,缓缓地从我的脸颊插入我的长发,轻轻抚慰着我说:“我给你时间认真考虑。好吗?相信我,其实美国人并不只会拿婚姻开玩笑,否则我不会到今天还是单身。” 子夜时分,瑞特凝视着我说:“我睡沙发你睡床。”他抱起毛毯走到外间,一声“Bye-Bye”之后便关掉了所有的灯。那个夜晚我居然睡得非常好,天将亮的时候,我醒了。走出卧房的一刹那,我无言以对——瑞特抱着头坐在沙发里,面前的茶几上一字排开着6个空空的啤酒罐,他的眼睛红红的。“我不能睡,你睡得那么好,像个小女孩一样,我不敢动,怕你会害怕……”那一刻我紧攥着瑞特的大手,仿佛听见冰结的心门轰开洞然的声响。我“悲哀”地明白:自己也爱上他了,这个傻傻的异国“地主”。 嫁给白领农民 也许,在这人际关系日趋功利化、表面化的时代,自己见多了虚伪与矫饰,瑞特的率直和透明,深深吸引了我。当然,不出所料的是,在我向家人公布自己爱上了一个美国农民时,父母惊得目瞪口呆。说由于文化背景、生活习惯不同,找个洋女婿将来很难相处,弄不好他就会在异国他乡甩了我。更有甚者,两个要好的女友竟嘻皮笑脸地打趣说:“小心上当啊,你!其实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北美找------不仅数量比较少,而且质量也不好。” 但我相信瑞特对自己的感情是真诚的,甚至认为,他本来就是冥冥中上苍赐给自己的那个男人,只是碰巧生长在异国罢了。这次来中国,瑞特又为我停留了半年多。令人激动的是,瑞特的坦诚最终打动了父母。那天父亲严肃地握着他的手说:“今后我和她妈就把苏珊交给你照顾了,以后好好待她。”惊喜的瑞特一个劲地拼命点头,一瞬间,我看到他的眼睛里噙着晶亮的泪珠。 我们先在宁夏家乡举办了一次婚礼,继而我就随瑞特飞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瑞特的家乡密西西比州,是美国最大的棉花产地,我们中国人熟悉的电影《根》、《山姆大叔的小屋》,就是在这一带拍摄的。这里有美丽的湖泊,瓦蓝的天空,无垠的农田。初进夫家门,我就爱上了这片虽不像纽约、华盛顿一样繁华,却散发着乡村特有的纯美气息的土地。 我们在美国又举行了一次“西式婚礼”。按照当地古老的习俗,结婚申请必须于婚礼前先在州政府的布告栏上展示三个星期,这期间若无人指责这桩婚姻,婚礼才可如期举行,届时州政府的官员出面主持婚礼。婚礼当天,我穿起镶钻的白缎丝质吊带长裙,及腰长发又黑又亮,插了7朵鲜玫瑰;肌肤白皙,烫过的睫毛又弯又长,粉红的唇彩,专门做的水晶甲------我得承认,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天。 婚礼主持的开场白是对着全体来宾问道:“有没有人反对这桩婚事?”这同样出自沿袭了几个世纪的婚礼传统。此时安静的礼堂中突然传来清脆稚嫩的童声:“NO,NO!”惹得大家愉快地哄堂大笑。原来是小嘉宾一岁半的伊莎在妈妈耳语教导下的发言。接着主婚人又遵照惯常习俗申明美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然后我与瑞特随着主婚人背诵古老誓言:“我决心与这个人相守一生,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继而瑞特为我戴上了结婚戒指,两人还在结婚证书上签了名。 我们的家称不上豪华和气派,但绝对舒适。这是一幢由乳白和粉红色组成的美式建筑,四层小楼共有大小37个房间。虽是农村,里面的设施与都市住宅无甚区别,有冷热水管,厨房里有燃气灶和电灶,有上了互联网的电脑,还有宽敞的书屋等。室内布置得也挺讲究,楼梯、房间、厕所里的地毯都很典雅精致,墙上挂了许多著名风景照和静物画。 美国农民虽然也种地,但较之我国农民要“白领”得多。他们运用的是高科技手段,而且在网上广泛收集信息以适应市场。占本国人口不到2%的美国农民,不仅养活了本国人,而且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在美国,没有“农民意识”这一概念,农民并不代表落后。甚至有一部分人把种地当作人生的一大快乐与追求,我老公就属于这种质朴的人。 农闲时,瑞特就会把精力用在那500头奶牛身上,他每天一大早就要把牛群放出去散步、休息、吃草。每天清晨放牧归来的瑞特翻身下马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跑过来抱起我旋转一圈。这时的瑞特是一个标准的现代美国牛仔,黑红的脸,流着汗水,一身蓝色的牛仔装,头上扣着一顶蓝色小帽,马靴上沾着早晨的露水和泥草。在殷红的夕阳光晕里,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愈加高大起来。 美国人的生活质量高,家里要干净整洁。平日里,大至床单被套,小至内裤手帕,我都要熨烫整理过后才入橱。衣柜里又按外出衣、居家衣、劳动衣、睡衣分类整理。餐桌用品柜像个艺术品橱窗:各种规格的桌布、成套的餐具、质地不同的擦碗布摆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整日浇菜锄草,洗衣做饭,上网查农业方面的信息资料等,都是我这个家庭小主妇的任务,加上偶尔还可以到农田里看看自家的庄稼,吹吹清爽的风,我觉得自己每天都生活得很充实。 老公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有句口头禅是:LIVE FOR TO-DAY,TOMORROW NEYER COMES。(为今天活着,没有明天。)他活得脚踏实地,也活得有滋有味,简单快乐。每次有中国朋友来看自己,我都会快乐地拉上客人说个不停,把瑞特晾在一边。他也很理解我的心情,就静静地坐在一旁听我们叽哩呱啦地说着,时不时用中文插一句“对”。他可以这样呆上两三个钟头,从不抱怨,更不会怀疑我们在说他的坏话。朋友问瑞特为什么不接着跟我学中文,他就会卖弄自己那几个中文词汇说:“我会呀”,然后突然冲我和朋友扮个鬼脸,说:“你傻帽。” 2004年2月9日这天,我们有了一个混血儿的爱情结晶,在我家花园边的摇蓝里,儿子常把五个小胖指头举起来,仔细地审视着,早晨的阳光,描绘着他嫩嫩的小手背上那透明的茸毛。此时,他老爸放的《恩雅》CD唱片的旋律正像湖水一样流泻在他淡绿色的摇蓝周围。这是一个多么精美、柔嫩、纯洁的生灵啊!散发着暖暖的甜香……孩子的出世,更为我们这个中西合壁的家庭平添了无尽的欢乐……。 我觉得,无论你的他生在何处,说着怎样的语言,爱都需要彼此的包容、理解和呵护、如果你的爱人是一个外国人,他一定要热爱中国文化,尊重中国文化,这样才能对你的一切感兴趣,对你的一切宽容、接纳,从而在漫长的人生中平等相处。 嫁给美国农民,是我今生无悔的选择!
|
|
|
Copyriht 2007 - 2009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