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 ||||||||||
|
||||||||||
|
1.交验*、户口薄或其他*明;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提交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五张; 4.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短期赴港澳探望在港澳定居亲属的 a.亲属在港澳居留资格证明; b.亲属邀请申请人前往探亲的信电; c.亲属关系证明。 ●页码:[1] [2] [3] 第1页、共3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