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 ||||||||||
|
||||||||||
|
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境内居民外出旅游,可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其兑换标准为:赴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赴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可兑换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虽有上述政策,但由于多数居民参团出境旅游用汇情况尚未规范,部分游客因不了解外汇政策,对自己可以直接在银行兑换外币的政策根本不知道,应得权利轻易放弃。同时,部分旅行社的营业部、代办点等分支机构代理游客兑换外币过程中,存在截留部分游客外汇的现象。 页码:[1] 第1页、共1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