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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旅馆饭店业几乎全套照搬了美国饭店业的一系列管理经验,入住旅馆,超过中午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6点,加收一天房费,凌晨5点之前入住的客人要交前一天的房费。经常出差的人对这个规定一定不陌生,初次出行者,就很少了解,稍一疏忽,就要花冤枉钱。 因为夜生活的丰富,12点的时候,不少客人刚刚起床,赶着要退房会给客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所以西方一些国家旅馆的退房时间早已推迟到下午两点。在欧洲一些地方,不少宾馆8点、10点、O点推出不同的房价。还有的宾馆以1小时或半天为计费单位,客人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开始计费,把客房的租用时间化整为零。 页码:[1] 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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