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 上海市旅游条例
  • 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
  •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 我国旅游业加快兑现入世承诺的重要举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
  • 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假日办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05年“五一”即将到来,为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全面部署有关工作
      “五一”黄金周假日游客量历来居每年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首位。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各地围绕红色旅游展开的活动丰富多彩,红色旅游景区(点)将成为今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的新热点。为此,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有关部门、接待单位要着力抓好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密切关注红色旅游,确保“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召开本地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工作会议,继续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全面启动“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绷紧“健康安全第一”这根弦,克服松劲侥幸心理,

    页码:[1] [2] [3] [4] [5] [6] [7] [8] 第1页、共8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