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
  •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 我国旅游业加快兑现入世承诺的重要举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
  • 《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日前联合颁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个指导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评比表彰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从1998年开始,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联合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七年来,活动在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文明程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连续命名了五批共50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为进一步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部门决定,在前几年命名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评选表彰首批全

    页码:[1] [2] [3] [4] 第1页、共4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