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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帮会和*组织,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其中“竹联帮”等受台湾当局军情部门控制利用,进行情报、暗杀活动,企图在大陆发展建立组织。 (一)对台湾的帮会、*组织成员,除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在案的人员应通报边防部门不准入境外,均允许回大陆探亲旅游,但不允许在大陆传播这些组织的帮规教义,发展成员,建立组织。 (二)发现这些人员入境后有可疑活动的,要进行秘密监控工作,掌握动向。如发现进行传播帮规教义,发展成员,建立组织等活动的,应视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获有刑事犯罪证据的,应依法处理。 四、关于如何对待被台湾当局通缉的人犯来大陆的问题 对这类人要区分情由。如系普通刑事犯,在入境前我们已掌握材料的,应通报边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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